一、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

书  记:汪倩倩

副书记:张晓平

   员:王   

汪昌保

  

二、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

1. 监督检查公司党委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公司党委决议、决定、工作部署的情况。

2. 协助公司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,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,定期向学校纪委报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。

3. 协助公司党委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、廉洁从政教育,对师生进行廉洁从教、廉洁修身教育,推进廉洁文化建设。

4. 受理涉及本院信访举报、党员的控告和申诉,对重要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,反映公司党政班子及成员、院级纪委委员的信访,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。

5. 监督检查本院重大事项决策、重要人事聘任、重大项目安排、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经费使用管理、资产使用管理等情况,发现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。

6. 对公司党委班子成员、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、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。坚持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,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、早提醒。

7. 协助学校纪委对受处分人员进行跟踪教育,定期回访。

8. 每半年向学校纪委书面报告履职情况。如遇特殊情况,可根据工作需要,随时报告履职情况。

9. 完成学校纪委和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